细菌性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,我国法定为乙类传染病。
一、流行现状
细菌性痢疾(简称菌痢)常发于夏秋季,是重要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,全球每年发病人数约为1.647亿,其中约99.09%发生于发展中国家,每年因菌痢感染而死亡的人数大约为110万,2/3为5岁以下儿童。据1994年~1997年的监测资料表明,我国年报告病例在60~85万,发病率居甲乙类传染病之首,病死率为0.04~0.07%。志贺氏菌致病性强,10-100个细菌细胞就可使人发病,多数临床分离的菌株为多重耐药性。近年来,菌痢在在厦门市的发病率每年维持在5/10万-20/10万之间,报告病例数维持在前10位以内,是厦门市重点防控的传染病之一。
二、病原
痢疾杆菌属肠杆菌科志贺菌属,痢疾杆菌为革兰染色阴性的无鞭毛杆菌,按其抗原结构和生化反应之不同,本菌可分为4群和47个血清型。痢疾杆菌在外界环境中生存力较强,在瓜果、蔬菜及污染物上可生存1~2周,但对理化因素的抵抗力较其他肠杆菌科细菌弱,对各种化学消毒剂均很敏感。
三、临床表现
志贺氏菌属主要引起细菌性痢疾,按临床表现可分为两型:
(一)急性细菌性痢疾:又分典型、非典型及中毒型三种。
典型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主要特征是起病急,发热、腹痛、腹泻、里急后重、脓血便,并有中度全身中毒症状。腹泻日10余次或更多,但量不多。重症患者伴有惊厥、头痛、全身肌肉酸痛,也可引起脱水和电解质紊乱。
非典型的急性细菌性痢疾以婴儿多见。多无全身中毒症状,不发热或低热。腹痛较轻,腹泻1日3~5次。粪便呈水样或稀糊状,含少量粘液,但无脓血。左下腹可有压痛。食欲减退,并有恶心、呕吐。
急性中毒性菌痢起病急、发展快,体温可达40℃以上。小儿患者早期出现烦躁、惶恐、谵妄和惊厥等。少数患儿可表现抑郁,如嗜睡、精神萎靡、昏迷或半昏迷等,数小时内可发生休克或呼吸衰竭。小儿主要表现为高热、惊厥。发病初期肠道症状不明显。成人患者主要表现为脓血便频繁,循环系统症状明显。
(二) 慢性细菌性痢疾:可为急性细菌性痢疾治疗不彻底,或迁延未愈,或开始症状较轻而逐渐发展起来,且病情迁延达两个月以上者。
细菌性痢疾的带菌者有三种类型,即恢复期带菌者、慢性带菌者和健康带菌者,后者是菌痢的主要传染源,特别是炊事员和保育员中的带菌者,危险性更大。
四、流行病学
(一)传染源:菌痢病人及带菌者。其中非典型病人、慢性病人及带菌者由于症状轻或无症状而易被忽略,故在流行病学中的意义更大。
(二)传播途径:病原菌随病人粪便排出,直接或通过苍蝇污染食物、生活用品或手,经口使人感染;地震,战争,洪水等因素可致水源污染,而引起暴发流行。
(三)易感者:人群普遍易感,病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,但短暂而不稳定,且不同菌群及血清型之间无交叉免疫,但有交叉耐药,故易复发和重复感染。
(四)流行特征:
季节性∶本病全年均可发生,但有明显季节性,夏秋季有利于苍蝇孳生及细菌繁殖,且人们喜食生冷食物,故夏秋季多发。
发病年龄∶以儿童发病率最高,其次为中青年,此可能与活动范围大及接触病原菌机会较多有关。
(五)潜伏期:12-96小时,平均1-3天。
(六)传染期:从急性感染到粪便不再排菌,通常在发病后4周内。
五、公众预防措施
(1)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,特别是从事食品制作、看护病人和儿童的人员;
(2)不要在河里、湖边、井边洗刷马桶、粪具和病人吐泻的衣服、污物;在野外需对粪便进行掩埋,掩埋地点应在饮用水源下游,并远离水源;
(3)不喝未经煮沸或消毒的生水;
(4)食物(或海产品)要新鲜,食用前须蒸熟煮透(至少10分钟)注意尽量避免生食、冷食,加工食物时,生熟食品要分开
(5)要采取各种措施消灭苍蝇、蟑螂、老鼠;
(6)病人和携带者不能从事食品制作和护理工作,所用食具(碗、筷、汤勺等)要及时煮沸消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