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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服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
供稿者:办公室    来源:null   时间:2018-05-08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社会群众、服务对象和内部职工可通过申请获取相关卫生服务信息,具体方式如下:

一、依申请公开受理

受理部门:中心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

咨询电话:0592-3693881         传真电话:0592-3693887

电子邮箱:xmcdcbgs@xmcdc.com

通讯地址: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1-685  邮政编码:361021
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   

早上 800——1200

下午 1400——1700   下午 1430——1730(夏令日)

二、申请方式: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,直接从我中心网站下载《申请表》(点击下载)或到办公室领取《申请表》,填写并递交,对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,由办公室同志代为填写《申请表》并递交。

三、申请的处理:

1.办公室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进行登记。

2.对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在登记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;对内部职工提出的申请公开事项,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。

3. 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的,将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、补充;需延长答复期的,报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
4. 申请公开事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属于不能公开的,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;

 5. 不属于我中心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;

6.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,该信息不存在;

四、收费管理:依申请提供的信息,发生费用的,将按国家的标准和规定收取检索、复制、快递或邮寄等成本费。